1986年,河南省新蔡县委、县政府为纪念1933年7月7日在小李庄惨案中蒙难的8位革命烈士,在烈士被捕之地建立新蔡县小李庄革命烈士纪念馆。纪念馆由展览馆、烈士纪念碑等组成,内展出小李庄事件简介,小李庄事件连环画集锦,8烈士简介以及烈士遗物、历史文件、资料等。
展览馆前左右各3间配房,前为烈士纪念碑。纪念碑为青石,高2米,阔0.6米,础高1.5米,有碑楼,四周有护碑铁栏。碑上刻小李庄事件介绍(正面),小李庄蒙难烈士简介(背面)。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陈店镇小李庄是新蔡县委机关所在地,新蔡县党组织从事地下活动的重要基地之一。1933年7月2日新蔡县委在此召开县委扩大会议,研究建立苏维埃政权问题。7月4日因叛徒告密,突被地主武装包围,李渭滨、管道乐、管荫尧、管守蒲、管守桓、管守岚、张秀莲(女)等七位中共地下党省、县、区领导同志当场被捕,7月5日在陈店集西北一华里处的谢围孜村头又逮捕了中共新蔡县城西区区委书记曹济文同志,7月7日八人在陈店集慷慨就义。制造了党史上震惊鄂豫皖的“小李庄惨案”。
革命烈士是时代的先锋、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功臣,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赢得了祖国的解放、人民的自由,是他们用血肉之躯筑起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丰碑,鼓舞激励着无数中华英豪奋战于祖国建设的各行各业。我们应当珍惜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