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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章程(草案)
日期:2012-06-04 16:39:56  发布人:国际学院  浏览量:9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

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

英文名称:Huanghuai University Cooperation Development Union

第二条  联盟性质

“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是以黄淮学院为依托,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自愿参加的开放式合作平台。旨在通过联盟成员之间开展信息沟通、人才培养、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课题研究、双证教学、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本联盟是公益性和开放式非官方合作组织,相关单位不论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均可自愿加入。

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实行常务理事会负责制。联盟秘书处设在黄淮学院(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路6号)。

第三条  联盟宗旨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本着“合作、融入、共赢”的原则,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搭建合作平台,优势互补,实施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通过加强成员单位的合作,优化办学条件,拓宽办学途径,提高办学水平,以期达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科技转化,强化高校对社会的服务功能,带动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目标。

第二章  合作领域及方式

第四条 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成员之间主要合作领域与合作方式包括:

(一)信息交流:通过联盟网站、论坛会议等形式,实现共同发展与资源共享的信息经验交流,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校企合作项目信息。

(二)人才培养:入盟成员单位通过互相开放教育培训、生产研发、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就业岗位、社会市场等综合资源,通过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技能大赛,高校之间跨校第二专业、跨校选课互认学分等方式,推动院校和企业等社会部门的人才培养业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师资教学:成员之间师资互聘,高校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或开设流动讲座与专题讲座,企业聘请高校教师参与技术人员培养工作,构筑联盟内企业人员和院校师资培训优质平台。

(四)项目开发:整合资源,合理分工协作,根据组织会员单位自愿,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入盟成员单位有权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研究,提升科研教学实力,共享研究成果。

(五)校企共建:通过联盟平台,以校企联动的方式,集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综合优势,打造教产合作、创建标准化实习基地等校企一体的品牌项目,实现联盟内院校与企业优质资源共享。

第三章  联盟组织机构

第五条  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下由半数以上理事倡议可以召开专题会议。

第六条  联盟管理机构有:联盟理事会、联盟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其中联盟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联盟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各专门委员会为具体管理机构。

第七条 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其中,理事长由黄淮学院院长担任。理事会职责是制定联盟合作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成员单位承担联盟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多方位合作,挖掘各成员单位中的资源潜能,实现资源互补等。

第八条 联盟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设在黄淮学院发展规划处,设秘书长一名,成员若干。具体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及各项组织工作,审核和接纳新会员,受理会员退出联盟的申请;具体落实理事会制定的各项计划,督促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同时开展工作研讨和编印《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工作通讯》,负责组织安排联盟会员的联谊活动,建章立制,沟通信息,加强管理。

第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分类组建,成员由参盟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以项目等方式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理事会牵头协调,理事单位具体承办。

 

第四章  联盟会员管理

第十条 加入联盟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机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在本区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联盟发给会员证书及牌匾。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免费或优先、优惠获取联盟提供的信息服务。

(三)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免费或优先、优惠参加联盟参与主办、协办的其它业界大型活动。

(四)具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向理事会提出议案,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等。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社会声誉,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执行理事会决议,按时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三)与同业交流知识、经验并共享资源;

(四)按照联盟要求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五)对从联盟获得的资讯情报保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1年?月?日联盟理事会通过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联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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