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课程补考
时间 |
年级 |
补考科目 |
学生人数 |
地点 |
监考人员 |
备注 |
2017年3月7日(周二)15:00—17:00 |
2016 |
大学计算机基础Ⅰ计算机应用技术Ⅰ |
本、专科32人 |
010620 |
信息工程学院2人 |
全体应补考学生 |
2015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专科75人 |
1001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 |
护理学院护理1501、1502、1503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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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71人 |
100124 |
文化传媒学院2人 |
护理学院护理1504、1505、1506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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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58人 |
100420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人 |
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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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59人 |
100421 |
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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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周四)15:00—17:00 |
2016 |
高等数学 |
本科63人 |
090218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人 |
经济管理学院补考学生 |
本科51人 |
090316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2人 |
国际教育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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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49人 |
090415 |
护理学院2人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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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14人 |
090414 |
数学与统计学院2人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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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本科15人 |
全体应补考学生 |
各学院应于3月3日(第二周周五)前,将本学院参加监考的人员名单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Ⅲ》的补考,由各学院通知补考学生在第三周内和任课教师联系补考事宜。
(三)《大学体育》补考安排在3月14日(第四周周二)下午16:00-17:30,补考学生16:00到北院操场主席台前集合,参加补考。
(四)专业课程补考由各学院在第三周、第四周内自行安排。如因补考门数过多,不能正常安排的,由相关学院与教务处协商确定其它时间补考。各学院将补考安排时间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3日(第二周周五)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通知本学院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安排有公共课监考任务的学院应于3月7日上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公共课补考试卷,并通知本学院监考人员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各学院应提前两天选定新的监考人员,并送交教务处备案。
(三)各学院补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安排与考场管理、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要求按《黄淮学院课程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1)142号)执行。
(四)监考人员要严肃对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记录和处理。
三、考试组织
教务处成立补考考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补考考场进行巡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东亚
副组长:丁如剑
办公室成员:庞建丽 耿玲 吕凤英 闫小立
各学院也应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学期的补考工作。
四、成绩送交
补考成绩必须填写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不及格情况统计表》中,原表中的格式顺序等不得调整,如实反映出原始记录。各学院于3月21日(第五周周二)前将此表汇总(含电子版、打印版)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
所有上学期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补考,无故不参加补考者,不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办理缓考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于补考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考试处理。
教务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