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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合作发展联盟管理办法
日期:2017-04-19 00:00:00  发布人:国际学院  浏览量:2007
 

根据《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章程》精神,本着“合作、融入、共赢”的原则,将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搭建教育与产业合作平台,实施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合力推进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特制定合作发展联盟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合作发展联盟是校企合的开放式合作平台。旨在通过联盟成员之间开展信息沟通、人才培养、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课题研究、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紧密型的合作关系。通过加强成员单位的合作,优化我院办学条件,拓宽办学途径,提高办学水平,以期达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带动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合作发展联盟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院合作发展联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 副书记

  员:实践实训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及班主任

三、合作内容与方式

合作发展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内容与方式主要包括:

1、信息交流:通过联盟网站、论坛、会议等形式,实现共同发展与资源共享的信息交流,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校企合作项目信息。

2、人才培养:入盟成员单位通过互相开放教育培训、生产研发、设备设施、人力资源、就业岗位、社会市场等综合资源,通过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技能大赛、高校之间跨校第二专业、跨校选课互认学分等方式,推动院校和企业等社会部门的人才培养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师资交流:成员之间师资互聘,高校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或开设流动讲座与专题讲座,企业聘请高校教师参与技术人员培养工作,构筑联盟内企业人员和院校师资培训互动平台。

4、项目开发:整合资源,共享实验、研发条件,合理分工协作,根据组织会员单位自愿,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入盟成员单位有权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研究,提升科研教学实力,共享研究成果。

5、校企共建:通过联盟平台,以校企联动的方式,集聚教育与产业合作的综合优势,打造教产合作、创建标准化实习实训基地等校企一体的品牌项目,实现联盟内院校与企业优质资源共享。

四、联盟会员管理

1、加入联盟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承认本联盟章程,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3)在本区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

2、加入联盟的可以通过以下三个程序:

1)拟参盟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3)由联盟发给会员单位证书及牌匾。 

3、会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1)享有联盟服务的优先权,免费或优先、优惠获取联盟提供的信息服务。

2)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免费或优先、优惠参加联盟参与主办、协办的其他业界大型活动。

3)具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向理事会提出议案,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等。

4)退会自由。

4、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社会声誉,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2)执行理事会决议,按时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3)与同业交流知识、经验并共享资源。

4)按照联盟要求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5)对从联盟获得的资讯情报保密。

五、考核完善

 定期检查合作发展联盟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以报告形式提交学校联盟秘书处。请学校对工作状况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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