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18年12月15日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为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杜绝考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营造诚实守信的文明环境,根据上级严肃考试纪律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围绕考生须知,集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确保全体学生清楚考试作弊或违纪的严重后果,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下午14:45)入场,入场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禁止出入考场。入场后将三证统一放在桌面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2、考生只准携带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入场,任何书籍、笔记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词典、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3、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HB-2B铅笔填涂。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无效。
4、错贴、不贴、损坏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扰乱考试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7、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清理完试卷份数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8、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学校将于12月14日17:00-12月15日17:30对1、6、7、9、10、11号教学楼进行封楼管理。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