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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2-06-28 12:05:09  发布人:国际学院  浏览量:1201
 

1)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动画(游戏美术方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或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动画(动漫文学方向)专业、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或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或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4动画(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联考合格证(或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的考生,没有被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若报我校国际学院各专业,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美术类各专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科控制分数线,均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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